用户服务协议
一、住客必须遵守酒店规章制度
二、在腾宇慧住办理订房有如下规定:
a、
住客在“腾宇慧住”上已办理订房(具体到房间号),如需取消订房需在15点前在“腾宇慧住”上办理取消订房不扣取任何费用,所支付的费用原路返回给客户;
b、
b、 如在15点以后到20点或以前办理取消住房,每个小时扣除订房总金额的5%(最多扣除总金额的25%);
c、
如在20点以后到24点或以前,每个小时按订房总经额的10%(按小时计算);
d、
如在“腾宇慧住”上已办理订房,在不到一个小时内在“腾宇慧住”上办理取消订房,不扣除任何费用,所有资金原路返回;
e、
如在24点后在“腾宇慧住”上办理“取消订房”或未办理取消订房,并且客户也未入住,按订房总金额的90%扣取,剩余部份原路返回;
f、
如在一天内客户在“腾宇慧住”上多次办理入住和取消所订房间,按第一次办理入住为准计算扣除费用;
g、
如果客户未入住酒店并办理取消所订住房时,押金不作任何扣除费用,必须原路返回客户。
三、
如入住客户在入住期间不小心损坏酒店设备,按价在押金中扣除,如有故意损坏酒店材物,酒店服务人员可向当地公安机关报警,追就其责任,系统可将其加以标注(或上黑名单)。